检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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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检查须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腹部超声检查,包括肝脏、胆囊、胰腺、胆管、腹膜后、腹腔大血管等,检查前晚九点后禁食(须空腹8小时以上),检查当天上午空腹候诊(禁食固体及流食、半流食)。

2、腹部超声检查应安排在内镜(胃肠镜)、钡餐及胆道造影检查之前。心脏超声应在24小时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之前检查。急诊超声检查(如外伤等)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3、膀胱、前列腺、精囊、妇科及早孕超声检查应憋尿后进行。患者应在检查前1-2小时,饮水800-1000毫升。

4、一般情况下,肾脏、脾脏、眼、甲状腺、乳腺、四肢血管及成人心脏等器官检查时不需做特殊准备。

5、妊娠中晚期检查通常也不需要特殊准备,值得提醒的是,胎儿检查目前认处于发展阶段,不能完全排除所有先天性异常,更不能预测围生期异常。

6、如无特殊情况(昏迷、严重外伤等),患者宜穿宽松服装就诊。未避免某些尴尬,女同志请尽量不要穿连衣裙。颈部超声检查(包括甲状腺、颈部血管等)不要佩戴项链等饰物、不要穿高领衫。

7、婴幼儿患者如不配合,可在临床医师指导下服用镇静药物后进行检查。

8、由于患者病情的不同,一些检查项目可能需要特殊准备,需要时,超声检查医师会提供具体的指导。

9、就诊时携带既往的超声检查单,我们可以帮助您进行对比。

10、任何检查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仅为影像学检查,受生理、病理、设备和检查技术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是一种万能的检查。超声提示意见不等于病理学诊断,检查结果主要由临床医师进行系统的鉴别和诊断,超声诊断不能替代临床诊断,仅为临床诊断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