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备案
当前位置:青阳县人民医院 >> 信息公开 >> 设备技术 >> 技术备案 >> 浏览文章

关于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的备案公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2022年12月22日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40号)等文件精神,对限制类医疗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各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现将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评认定,在我委备案的情况公示如下:

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名称:青阳县人民医院

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地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603号

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科室:外科、骨科、妇产科、耳鼻喉科、急诊科

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名称:人工关节置换技术(骨科);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鼻科内镜诊疗技术、咽喉科内镜诊疗技术(耳鼻喉科);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妇产科);泌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外科);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急诊科)。

 

 

 

青阳县人民医院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