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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医院党务小课堂第九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2026年08月12日

2026年8月份主题:支部工作基础知识19个知识点

支部工作基础知识

1.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2.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3.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4.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5.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6.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

7.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8.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9.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10.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党支部委员会由 3 至 5 人组成,一般不超过 7 人

11.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 1 名副书记

12.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13.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14.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15.“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16.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7.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18.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19.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