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民医院党务小课堂第九期
2026年8月份主题:支部工作基础知识19个知识点!
支部工作基础知识
1.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2.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3.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4.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5.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6.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
7.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8.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9.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10.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党支部委员会由 3 至 5 人组成,一般不超过 7 人。
11.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 1 名副书记。
12.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13.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14.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15.“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16.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7.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18.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19.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