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医保发[2025]10号——关于青阳县人民医院执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2025年12月16日
池医保发[2025]10号
关于青阳县人民医院执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
收费标准的批复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青阳县人民医院申请执行三级医院价格标准的报告》(青医保发〔2025〕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青阳县人民医院执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