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和违规收费问题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和违规收费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5〕10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检查检验与计价收费行为,深入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和违规收费问题,现将整治专项行动的举报范围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4月—2025年12月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重复检查检验行为
1.短期内或不同科室多次开展无必要重复检查检验、对符合互认标准的项目不予互认,强制要求重复检查且未获患者知情同意的行为。
2.无指征为住院患者开具检查检验、开展临床意义雷同的叠加检测项目、推行“套餐式”检查或非必要特殊诊疗的行为。
3.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展特殊检查、未公示检查项目收费标准等违反医疗规范的行为。
(二)违规收费行为
1.医嘱与收费项目不符,存在检查检验项目收费与医嘱单、报告单、费用清单“三单”内容不一致情况。
2.未公示收费标准或未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侵犯患者知情权强制收费。
3.实施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挂靠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自立名目收费等违规收费方式。
4.采取组套式捆绑收费且不提供组套收费明细清单。
5.短期内高频次反复检查或住院、无依据超常量使用高价药品或高值耗材等异常高额收费行为。
三、举报方式
0566-5020177(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四、其他事项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在就医过程中遭遇疑似重复医疗检查检验或违规收费情况,请保留好相关票据、检查报告、病历等证据,我们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核查和处置,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和合法权益。
青阳县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