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青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试剂)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青阳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青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试剂)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青阳县人民医院受青阳县卫健委委托,现对青阳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青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试剂)项目(二次)比选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QYXRMYY2020-13(二次)
2、比选单位:青阳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青阳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青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试剂)项目(二次);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4、比选内容:PCR实验室核酸检测服务相关所有配套试剂及耗材;
5、比选方式:公开;
6、资金来源:财政;
7、项目概算:22万元/5000人份;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相关项目);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4、进口产品须提供产品进口注册证及合法渠道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投标人可于2020年10月28日起-2020年11月06日上午9:00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向青阳县人民医院设备科报名购买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费:0元/包,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3.1、投标人资格要求1-4项相关资料;
3.2、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一套盖章送或寄至青阳县人民医院设备科,请自行做好疫情有关防护措施,并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授权书需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1、开标日期:2020年11月06日上午9:00(开标时间如有改变恕不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青阳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青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0566-5020190/50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