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核酸自愿采样检测点公告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2020年04月28日
青阳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核酸自愿采样检测点公告
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确保核酸检测“愿检尽检”,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我院作为青阳县定点医疗机构,自即日起开展新冠病毒核酸自愿采样检测,现将预约咨询电话等事项公告如下:
1.实行电话预约(预约、咨询电话:0566-5020194);费用自理,400元/例。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文件(皖医保秘[2020]9号)执行。
2.预约自愿检测人员在家自测体温,如发热请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3.自愿检测人员请自觉佩戴医用口罩,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结束请即离开。
4.自愿检测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约定时间进行检测。
5. 每日(周日除外)样本采集时间为10:30-11:30,其他时间段一律不采样。
6. 流程:预检分诊处测体温--指定窗口挂号--采集点登记、开具检验单--指定窗口缴费--采集点等候采样;次日9点后在预检分诊处取报告或电话咨询检验结果。(全程不进入门诊大厅)。
青阳县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8日